Google 也 PaaS,亞馬遜皮皮挫

無巧不成 blog。

大約在半年前寫過關於 PaaS (Platform as a Service) 和亞馬遜的 AWS (可謂 PaaS 鼻祖)。上周有位記者朋友向我詢問相關資訊,打算做個深入報道。同樣在上周,看到有篇 blog,談到一個馬路訊息,說 Google 很快就要開始「搶亞馬遜」 的午餐了。當時看了以後,只覺得這個可能性的確存在,但不知何時才會發生。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— 幾個小時前,華爾街日報報道,Google 也將開始做基礎設施租賃的生意。

亞馬遜最早開發 AWS 的念頭來自於 — 既然我自己能把基礎設施玩得這麼好,為什麼不乾脆把它鬆耦合化,當成一門生意 outsource 出去?Google 玩基礎設施、電腦中心這方面的效率是出了名的(之前也寫過),這是他們的核心競爭實力,對公司財務報表的 bottom-line,帶來很大的貢獻,放眼 Web 的世界,可說無人能敵。所以本著同樣的論點,Google 可說非常有資格做 PaaS 這門生意。

附帶一提,Amazon 在兩年前股價不振時,敢不顧許多股東的反對,大膽投資在 IT 和業務 outsourcing 的生意上,的確是有相當的豪氣、勇氣、和眼光。不僅將 IT 基礎設施出租 (AWS),而且還將核心業務也鬆耦合,也提供給中小企業來 outsource (Amazon Services),包括物流和金流,做起 3PL (3rd-Party Logistics) 的生意,同時最近還開始測試 FPS — 一個與 PayPal、Google Checkout 競爭的金流服務,在小額支付方面有超越對手之處。這是一個兩叉的策略 — 用 IT 基礎設施 outsourcing 服務來支援業務 outsourcing 的服務,有一套完整的業務功能 Web services 作為與 outsourcing 客戶介面的橋樑。不管這個商業模式最後是否成功,但已經稱得上是將業務功能大幅鬆耦合、並加以服務化的典範,正是許多想從 SOA 中求取靈丹妙藥的企業夢寐以求的。

結果 Amazon 的股價去年因為其他原因開始大漲,而這個 decoupling 和 outsourcing 策略,也逐漸被一些分析師、觀察家,包括美國商業週刊的編輯大加讚賞,認為是隨著零售業已明顯微利化後,帶動公司另一波成長的高招。儘管如此,在最近一季的財報中,這兩門 outsourcing 的新生意,營業額和獲利仍相當低,而有投資分析認為,儘管亞馬遜在上面已經累積了相當的營運經驗和客戶群(包括在 Web 2.0 界傳奇性的 37 Signals),但它的收費過低,能否為其帶來另一波主要財源,仍很難說。現在有強敵 Google 加入 PaaS 的戰局,看來未來更難預料了。無獨有偶的是,昨天紐約時報才報道,Apple 憑借其用戶體驗垂直整合的優勢,iTune Store 剛成為美國市場多媒體內容銷售的新龍頭(打敗了實體 CD/DVD銷售龍頭沃爾瑪和亞馬遜),隨著多媒體內容數位化傳播的浪潮,亞馬遜正加緊腳步,謀求在數位多媒體銷售上,迎頭趕上 Apple。現在 Google 進入 PaaS,雪上加霜,看來他們的神經要繃得更緊了。

Google 自 2008 年以來,連連遇到不利的訊息,從一月財報時承認在 social networking 方面的經營不如預期,伴隨多位元老級高階主管出走,加上分析機構發佈廣告點閱率下降的報告,股價伴隨著美國股災,一路下滑(幸虧之前把它的股票拋掉了),儘管有些科技股(如 Apple)的股價最近已經開始回春,但 Google 股價似乎仍無起色。就連業界知名的 XML 鼻祖、過去 BEA 的老同事 Adam Bosworth, 之前帶了一些人去 Google,半年前還對紐約時報侃侃而談他負責的醫療計劃,最近竟然也離開了。或許這個進入 PaaS 市場的訊息會有些刺激…很快就會知道。

Google 決定進入 PaaS 市場,除了表面要賺些租金外,背後是否有其他動機?上述提供馬路訊息的 blog 做了一個猜測,認為是為了要藉著將基礎設施租給一些新興的 Web 2.0 公司,來從中挖掘具並購潛力的對象。這是 Google 開始遇到上述挑戰,且公司愈來愈大,許多人說逐漸 」微軟化” 之後的一個成長策略。大家認為呢?

01
jeremy
4/08/2008 11:25 pm

“藉著將基礎設施租給一些新興的 Web 2.0 公司,來從中挖掘具併購潛力的對象”

要喝牛奶不用自已養頭牛,想挖掘潛力股直接打著燈籠上網路找好像比較有效率一點啊,除非他們是想事前先看code quality ? XD

02

[…] 相關文章:Google 也 PaaS,亞馬遜皮皮挫 […]

03
4/09/2008 10:18 am

Jeremy:
我對他這種看法的第一個反應也是和您一樣。後來再想想,發現還是有點好處 — 例如在併購該潛力網站後,整合的工作就可以少很多(過去微軟併 Hotmail 便吃盡苦頭…),因為都已經在自家的中心裡運行了嘛,DNS 名字改一改就好了。

偷看 code 的 quality 也是一個利多,不過這麽做不知道是不是會違反和客戶間的合約,呵呵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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